始终保持高度的战略定力和答卷意识,着力彰显南京生态保护、环境治理修复、绿色发展的决心,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点线面结合、亮点纷呈,努力走出一条“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”的新路径。
2021年11月18日,《长江南京段综合治理体系研究》顺利通过课题验收评审会。评审会由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市长江办)、南京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组织召开,由南京市发改委长江经济带发展处殷京生处长主持,邀请专家进行评审。
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设计四院作为编制单位进行详细汇报,研究成果获得了专家组的高度评价,评价等级为“优”。评审专家组认为,课题报告思路清晰、分析细致、内容详实、资料齐全,符合结题验收要求,一致同意本课题结项。
本课题从研究部署和调查研究做起,共计历时4个多月。经过多次征求意见,课题组对研究报告进行不断的修改和完善,于10月15日顺利通过中期评议。经请示,市人大高度重视,于11月3日召开专题座谈会,与会各位市人大领导对完善课题报告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。最终,报告于11月18日形成结题验收稿,并顺利通过验收评审会。
环资城建委组织长江大保护座谈会,我院汇报工作
本课题研究框架紧紧围绕《长江保护法》,深入分析长江南京段综合治理面临的形势,深刻把握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理论内涵。对照法律条文,逐条梳理南京长江段的成绩和不足,因地制宜提出符合南京特色的发展与保护建议及56条体制机制,最终形成研究报告一份和附件五份,且在《南京日报》和《金陵瞭望》刊登报道两篇,完成成果转化。
本课题研究框架图
结合课题成果,于《南京日报》思想理论版刊登通讯文章《全面建设“典范城市”,争做“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”示范》。文章报道了南京长江段已经取得的成绩,主要阐述了推进南京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特色工作的建议,加快推进“强富美高”新南京建设。
《南京日报》思想理论版报道
《长江保护法》是以法律形式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、党中央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战略部署的有效措施,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性法律,也是我国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。南京应在《长江保护法》框架下,积极建立协同合作机制,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长江保护重点工作,用法律破解制约长江保护的热点、难点、痛点问题,构建“共抓大保护”格局。贯彻落实《长江保护法》,在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体现“南京担当”、展现“南京作为”、提供“南京方案”。
(撰稿:成昌艮)
始终保持高度的战略定力和答卷意识,着力彰显南京生态保护、环境治理修复、绿色发展的决心,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点线面结合、亮点纷呈,努力走出一条“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”的新路径。
2021年11月18日,《长江南京段综合治理体系研究》顺利通过课题验收评审会。评审会由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市长江办)、南京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组织召开,由南京市发改委长江经济带发展处殷京生处长主持,邀请专家进行评审。
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设计四院作为编制单位进行详细汇报,研究成果获得了专家组的高度评价,评价等级为“优”。评审专家组认为,课题报告思路清晰、分析细致、内容详实、资料齐全,符合结题验收要求,一致同意本课题结项。
本课题从研究部署和调查研究做起,共计历时4个多月。经过多次征求意见,课题组对研究报告进行不断的修改和完善,于10月15日顺利通过中期评议。经请示,市人大高度重视,于11月3日召开专题座谈会,与会各位市人大领导对完善课题报告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。最终,报告于11月18日形成结题验收稿,并顺利通过验收评审会。
环资城建委组织长江大保护座谈会,我院汇报工作
本课题研究框架紧紧围绕《长江保护法》,深入分析长江南京段综合治理面临的形势,深刻把握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理论内涵。对照法律条文,逐条梳理南京长江段的成绩和不足,因地制宜提出符合南京特色的发展与保护建议及56条体制机制,最终形成研究报告一份和附件五份,且在《南京日报》和《金陵瞭望》刊登报道两篇,完成成果转化。
本课题研究框架图
结合课题成果,于《南京日报》思想理论版刊登通讯文章《全面建设“典范城市”,争做“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”示范》。文章报道了南京长江段已经取得的成绩,主要阐述了推进南京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特色工作的建议,加快推进“强富美高”新南京建设。
《南京日报》思想理论版报道
《长江保护法》是以法律形式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、党中央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战略部署的有效措施,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性法律,也是我国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。南京应在《长江保护法》框架下,积极建立协同合作机制,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长江保护重点工作,用法律破解制约长江保护的热点、难点、痛点问题,构建“共抓大保护”格局。贯彻落实《长江保护法》,在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体现“南京担当”、展现“南京作为”、提供“南京方案”。
(撰稿:成昌艮)